2019年湖南工學院專升本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了,準備在2019年報考湖南工學院的考生,趕快來看看該院校專升本招生簡章吧,詳情如下: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教發〔2018〕1號)精神,為確保2019年我院“專升本”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1.學院學籍管理領導小組是“專升本”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布置、決定“專升本”工作有關事項。
2.與我院合作院校(以下簡稱“推薦院校”)設立“專升本”工作小組。各推薦院校“專升本”小組由各院校按照自身實際情況組建。各推薦院校應根據本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我院備案,并負責組織本校的“專升本”工作。
二、選拔錄取
(一)選拔:原則上從各專業平均成績排名前20%的應屆畢業生中進行選拔。
(二)錄取:
1.單科劃線:每個專業每門課程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
2.錄取比例:會計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4個專業控制在實際參考人數的40%以內,其它專業控制在各專業實際參考人數的50%以內。
三、選拔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2.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3.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
4.各課程平均成績排名進入本專業應屆畢業生總數的前20%( 以該課程初次考試或考核的成績為準,計算平均成績時需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課程門數以培養方案為準,含考試、考查,按前五個學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排名推薦)。
5.非英語類專業學生必須在2019年3月底以前獲得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6.對在讀期間應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復學并完成了專科學業的學生,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榮譽的,可免試“專升本”學習。學生本人須提交部隊正式下發的嘉獎令等的復印件(加蓋與原件相符的公章)、勛章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7.對五年制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專升本”的選拔,按照三年制專科同等條件、比例進行,推薦比例與三年制專科分開計算。
四、選拔程序
(一)建立合作關系
推薦院校與我院商定“專升本”合作事宜,簽訂“專升本”合作協議,建立合作關系,成為“專升本”合作院校。簽訂協議時,我院須審核各推薦院校專科專業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確定各專科專業對口的本科專業、畢業生人數和推薦人數,規定合作雙方的權利義務,共同做好“專升本”工作,服務好“專升本”學生。
(二)組織學生報名
根據“專升本”合作協議、本方案和推薦院校具體實施方案等的要求組織學生報名,嚴格審查學生報名信息,按規定比例和要求審核確定推薦名單。組織被推薦的學生在校園網上公示七天無異議后填寫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2019年“專升本”報名表(報名表見附件3),并在3月15日至25日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報名(網址:http://zsb.hnadl.cn)。網上報名截止后應將符合條件的學生報名表(附件1)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專升本”學生推薦名單匯總表(請從教育廳“專升本”平臺中下載)及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A級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英語成績單位復印件交我院教務處。
(三)組織選拔考試
1.考試時間
經湖南省教育廳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我院統一組織選拔考試。考試時間定于2019年5月12日(星期六)。
2. 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2019年每個專業的“專升本”考試科目為3門,其中專業基礎課2門,專業方向課程1門(各專業考試課程見附件1)。
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方式,每門課程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10分鐘。
因考試科目及課程作了調整,考試大綱及新版參考教材也相應予以修訂(詳見附件2)。
3.命題和制卷
我院組建“專升本考試教師庫”,命題教師由我院教務處和監察處共同從“專升本考試教師庫”中隨機抽取。命題和制卷過程采用全封閉管理,監察處對實施過程負責全程監督。
4.考試
考點設置:湖南工學院考點和長沙考點。
考試期間,成立考試工作小組,負責整個考試期間考務管理、考試監督、考場安全保衛、后勤等方面工作。
選調身體健康、作風正派、工作認真、業務熟悉的教師任監考教師,有直系親屬參加當年“專升本”招生考試的人員和教師不得參與“專升本”考試各項工作。
長沙考點的監考:每個考場選調我院教師和考點學校教師各一名共同監考。
5.閱卷、登分、統分
從“專升本考試教師庫”中,按考試科目、考試課程及考試試卷份數確定閱卷老師人數,屆時抽簽產生閱卷教師,負責試卷的評閱工作。
由我院教務處和監察處組成閱卷工作小組。選聘工作認真、責任心強、業務熟悉、身體健康的教師組成“專升本”閱卷教師庫,抽簽產生閱卷教師。
登分、統分工作由我院工作人員負責,不同工作人員實行交叉核對,確保登分、統分工作無誤。
考生本人對自己的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提出查分申請,填寫查分申請表,經批準后由教務處會同監察處、閱卷教師、學生共同查分,經查閱試卷,如確有漏改、漏統、錯統情況的,由閱卷老師提出成績更正報告,經審批后予以更正。學生對評判標準、寬嚴把握有異議的不予受理。
(四)確定選拔名單
1.根據各本科專業實際參考學生的考試成績,按照教育廳下達的“專升本”招生計劃,在我院學籍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
2.擬選拔名單在學院張榜公示7天(同時在校園網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確定擬錄取名單。
3.2019年6月5前在“專升本”網絡管理平臺將正式確定的“專升本”注冊學生數據上報省教育廳。
五、“專升本”學生的學籍、學位管理
1.經省教育廳審批注冊后的學生,即取得我院2017級相應本科專業學籍,由我院發出“專升本”錄取通知書。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到原各推薦院校領取錄取通知書。
2.“專升本”學生應在規定時間來我院報到注冊,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須聯系我院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來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學籍,不再辦理入學和注冊手續。因學生自動放棄入學出現的缺額不再辦理補錄。
3.“專升本”學生進入我院學習后,嚴格執行我院的教學計劃和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再轉學或轉專業。
4.學生完成本科學業后,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精神,其畢業證書內容須填寫“在我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學士學位證書的發放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調整學位證書版式及格式內容的通知》(學位字〔2007〕25號)的規定辦理。
六、其它事項
1.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執行,學雜費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于每學年開學報到時交清。
2.有關“專升本”的推薦、考試和選拔等工作,學院按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全程公開。紀檢監察部門對“專升本”工作實行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3.學院教務處、各“推薦院校”負責發布“專升本”工作信息。
4.本方案由湖南工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

湖南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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